中國東航原董事長劉紹勇一審獲刑14年,21年累計受賄6,750萬余元
路透北京11月3日 - 中國法院周二一審公開宣判中國東方航空集團董事長劉紹勇受賄案。劉紹勇被控在21年里累計受賄逾6,750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400萬元。
官媒央視新聞報導並稱,2002-2023年,劉紹勇利用擔任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00115.SS總經理,中國南方航空集團總經理兼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00029.SS董事長,中國東方航空集團總經理、董事長兼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航線管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6,750萬余元。
現年68歲的劉紹勇(生於1958年11月),曾是國家一級飛行員、特級飛行員,1978年進入中國民航業,曾擔任過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副局長,並在南航、東航兩家中國最大的航空公司擔任高管;至2022年7月退休,他已執掌東航逾14年。
2022年3月21日,東航MU5735號班機發生空難,造成機上123名乘客和9名機組人員全數遇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