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官在夏威夷能源和解協議爭議中主動迴避
Mike Scarcella
路透9月23日 - 夏威夷一名聯邦法官已主動迴避審理一起爭議案件,該案涉及數十年前達成的價格壟斷和解協議是否阻止該州就氣候變化問題起訴雪佛龍及其他能源公司。該法官認為,作為夏威夷居民,自己可能存在利益衝突。
在周二發布的一份命令中 (link),美國地區法官米卡·史密斯宣布不再參與該訴訟,隨後法院首席法官指派駐俄勒岡州的美國地區法官邁克爾·莫斯曼接手此案。
史密斯於2023年就任法官,他表示自己及其家人在20世紀90年代曾居住在夏威夷,可能符合該全州和解協議所涵蓋當事人的資格。
“這種利益衝突幾乎可以肯定會以某種形式波及夏威夷地區法院的所有其他地區法官,”史密斯在裁決書中寫道。
史密斯未立即回應其辦公室收到的置評請求。雪佛龍公司也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而夏威夷州方面則援引了其向法院提交的文件。在法庭文件中,雪佛龍公司和夏威夷州均表示,他們認為沒有必要讓史密斯法官迴避。
這起基礎訴訟由夏威夷州于1998年代表該州居民提起,指控多家能源公司存在價格壟斷和欺騙性營銷行為。該案後來以3500萬美元達成和解。雪佛龍及其他被告均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
今年早些時候,雪佛龍及其他被告 請求史密斯法官 (link) 通過阻止夏威夷州就石油產品在生產、營銷和銷售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的某些氣候相關索賠主張,來執行該和解協議。這些公司主張,該和解協議排除了夏威夷州在州法院提起的相關訴訟。
在作出迴避裁決之前,史密斯法官曾向美國司法會議行為準則委員會尋求倫理指導。
該委員會告知史密斯,由於本案是根據聯邦反壟斷法代表夏威夷居民提起的,法官及其妻子在該訴訟的“標的物上存在經濟利益”。但委員會表示,他可以採取某些措施來避免迴避。
史密斯表示,由於他已在此案上投入了大量時間,且獲得倫理豁免並不現實,因此無法避免利益衝突。
本案案號為Anzai訴雪佛龍公司案,夏威夷地區聯邦地方法院,案號1:98-cv-00792。
原告方代理律師:Sher Edling律師事務所的維克·謝爾(Vic Sher)和馬修·埃德林(Matthew Edling)
代表雪佛龍公司:吉布森、鄧恩和克魯徹律師事務所的小西奧多·布特羅斯(Theodore Boutrous Jr);瓊斯·戴律師事務所的安東尼·迪克(Anthony Dick);以及保羅·韋斯律師事務所的安德烈婭·史密斯(Andrea Sm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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