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原纪委书记王会民一审被判死缓“不得假释”,累计受贿逾4亿余元
路透北京10月27日 - 中国法院周二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证监会原纪委书记王会民受贿案,对被告人王会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他被控在1998年-2025年的近30年时间里,累计受贿4.36亿余元人民币。
新华社报导并披露,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5年,被告人王会民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601939.SS0939.HK新疆分行行长,新疆政府主席助理,新疆政府金融办主任,新疆农信社联合社党委书记,证监会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证监会纪检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募集资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4.36亿余元。
王会民生于1959年2月,2014年1月起担任证监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后伴随国家政府机构改革,担任证监会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直至2019年4月退休。
2025年3月,在退休近六年后,王会民落马。同年11月的“双开”通报指控其“擅权妄为、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搞利益交换,大肆收钱敛财”等。
在王会民之前担任证监会纪委书记的是黎晓宏。
出生于1953年3月的黎晓宏,早年在北京市担任过市政府秘书长,2011年10月-2013年7月期间担任证监会纪委书记,之后担任过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实权岗位。今年6月,年逾73、已退休多年的黎晓宏落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