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原董事长刘绍勇一审获刑14年,21年累计受贿6,750万余元
路透北京11月3日 - 中国法院周二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东方航空集团董事长刘绍勇受贿案。刘绍勇被控在21年里累计受贿逾6,750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官媒央视新闻报导并称,2002-2023年,刘绍勇利用担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00115.SS总经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总经理兼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00029.SS董事长,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兼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航线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6,750万余元。
现年68岁的刘绍勇(生于1958年11月),曾是国家一级飞行员、特级飞行员,1978年进入中国民航业,曾担任过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副局长,并在南航、东航两家中国最大的航空公司担任高管;至2022年7月退休,他已执掌东航逾14年。
2022年3月21日,东航MU5735号班机发生空难,造成机上123名乘客和9名机组人员全数遇难。(完)